法制網北京9月16日訊 記者餘瀛波 新消法實施半年之際,中消協今天指出,消協組織發現在新消法著力加大保護的一些領域,經營者逃脫責任的問題依然較為突出。比如一些經營者拿“七日退貨”做擋箭牌,對因質量問題要求退貨的消費者一概以“已過七日退貨期,不予退貨”予以拒絕,逃避經營者應當承擔的產品質量“三包”責任。
  對此,中消協表示將繼續聯合全國消協組織加大對網購行業的社會監督,督促企業切實履行法定義務。“七日無理由退貨”是網購企業應當履行的最低法定義務,中消協鼓勵有關企業積極採取更高的服務標準,爭取做到“十日”、“十五日”無理由退貨,用服務贏得消費者的認可。  (原標題:一些經營者被曝拿七日退貨做擋箭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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