□室內裝潢記者 陳濤通訊員 邊麗娜
  東方今汽車借款報商丘訊 寧陵縣一女子手術失敗,三次將醫院告上法庭。
  2011年3月,寧陵縣盧女士在該縣某醫院做了腹腔鏡膽囊切除術。但七天后,盧女士就被診斷出患有術後膽瘺和腹盆腔積液,先後花去各項費用46468元。同年4月28日,盧女士與該醫院協商後,達成了一次性調解協議書,由醫院一次性賠償她30000元錢。此後,盧女士病情出現反覆,當年9月13日,第一次將這家醫院告上法庭,要求撤銷調解協議書,系統家具並賠償經濟損失40000元。
  法院一審駁回原告訴求。盧女士不服,上訴住商至商丘市中級法院。在上訴期間,盧女士因身體有所好轉,又自行撤訴,商丘中院核准。
  2012年12月4日,盧某某膽瘺修補術經鑒定已達八級傷殘,同年12月28日,盧某某又一次將被告訴至法院,要求被告賠償13萬支票借款餘元並承擔訴訟費用。
  寧陵縣法院審理後認為,原告術後引發膽瘺並致傷殘,其病情反覆與被告的醫療行為之間有因果關係,而原被告此前簽訂調解協議時,被告作為專業醫療單位對原告未進行善意告知,使原告對其傷情及傷殘情況失去科學判斷的機會,對此,本院認為該調解協議不應當包括原告的殘疾賠償金的賠償問題。據此,寧陵縣法院一審作出判決,這家醫院一次性賠償原告殘疾賠償金39624.18元。一鍵分享到【網絡編輯:鄭國鋒】【打印】【頂部】【關閉】
     (原標題:膽囊摘除手術 女子竟成“8級傷殘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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